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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游服务质量标准

1、范 围
  本标准规定了导游服务的质量要求,提出了导游服务过程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行社在接待旅游者过程中提供的导游服务。

2、定 义
 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
2.1 旅行社 -- travel service
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,从事招徕、接待旅行者,组织旅游活动,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。

2.2 组团旅行社(简称组团社) -- domestic tour wholesaler
  接受旅游团(者)或海外旅行社预定,制定和下达接待计划,并可提供全程陪同导游服务的旅行社。

2.3 接待旅行社(简称接待社) -- domestic lad operator
  接受组团社的委托,按照接待计划委派地方陪同导游人员,负责组织安排旅游团(者)在当地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旅行社。

2.4 领队 -- tour escort
  受海外旅行社委派,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从事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。

2.5 导游人员 -- torur guide
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、受旅行社委派、按照接待计划,从事陪同旅游团(者)参观、游览等工作的人员。导游人员包括全程陪同导游人员和地方陪同导游人员。
2.5.1 地方陪同导游人员(简称地陪) -- local guide
  受接待旅行社委派,代表接待社,实施接待计划,为旅游团(者)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、讲解、翻译等服务的导游人员。
2.5.2 全程陪同导游人员(简称全陪) -- national guide
  受组团旅行社委派,作为组团社的代表,在领队和地方陪同导游人员的配合下实施接待计划,为旅游团(者)提供全旅程陪同服务的导游人员。

3.全陪服务
  全陪服务是保证旅游团(者)的各项旅游活动按计划实施,旅行顺畅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。全陪作为组团社的代表,应自始至终参与旅游团(者)全旅程的活动,负责旅游团(者)移动中各环节的衔接,监督接待计划的实施,协调领队、地陪、司机等旅游接待人员的协作关系。
全陪应严格按照服务规范提供各项服务。

3.1 准备工作要求
  准备工作是全陪服务的重要环节之一。
3.1.1 熟悉接待计划
  上团前,全陪要认真查阅接待计划及相关资料,了解旅游团(者)的全面情况,注意掌握其重点和特点。
3.1.2 做好物质准备
  上团前,全陪要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,携带必备的证件和有关资料。
3.1.3 与接待社联络
  根据需要,接团的前一天,全陪应同接待社取得联系,互通情况,妥善安排好有关事宜。

3.2 首站(入境站)接团服务要求
  首站接团服务要使旅游团(者)抵达后能立即得到热情友好的接待,旅游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。
a) 接团前,全陪应向接待社了解本站接待工作的详细安排情况;
b) 全陪应提前半小时到接站地点迎候旅游团(者);
c) 接到旅游团(者)后,全陪应与领队核实有关情况;
d) 全陪应协助领队向地陪交接行李;
e) 全陪应代表组团和个人向旅游团(者)致欢迎辞。欢迎辞应包括表示欢迎、自我介绍
  在前往景点的途中,地陪应相机向旅游者介绍本地的风土人情、自然景观,回答旅游者提出的问题。
  抵达景点前,地陪应向旅游者介绍该景点的简要情况,尤其是景点的历史价值和特色。抵达景点时,地陪应告知在景点停留的时间,以及参观游览结束后集合的时间和地点。地陪还应向旅游者讲明游览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。
4.5.3 景点导游、讲解
  抵达景点后,地陪应对景点进行讲解。讲解内容应繁简适度,应包括该景点的历史背景、特色、地位、价值等方面的内容。讲解的语言应生动,富有表达力。
在景点导游的过程中,地陪应保证在计划的时间与费用内,旅游者能充分地游览、观赏,做到讲解与引导游览相结合,适当集中与分散相结合,劳逸适度,并应特别关照老弱病残的旅游者。
在景点导游的过程中,地陪应注意旅游者的安全,要自始至终与旅游者在一起活动,并随时清点人数,以防旅游者走失。

4.6 旅游团(者)就餐时对地陪的服务要求
  旅游团(者)就餐时,地陪的服务应包括:
a) 简单介绍餐馆及其菜肴的特色;
b) 引导旅游者到餐厅入座,并介绍餐馆的有关设施;
c) 向旅游者说明酒水的类别;
d) 解答旅游者在用餐过程中的提问,解决出现的问题。

4.7 旅游团(者)购物时对地陪的服务要求
  旅游团(者)购物时,地陪应:
a) 向旅游团(者)介绍本地商品的特色;
b) 随时提供旅游者在购物过程中所需要的服务,如翻译、介绍托运手续等。

4.8 旅游团(者)观看文娱节目时对地陪的服务要求
  旅游团(者)观看计划内的文娱节目时,地陪的服务应包括:
a) 简单介绍节目内容及其特点;
b) 引导旅游者入座。
  在旅游团(者)观看节目过程中,地陪应自始至终坚守岗位。

4.9 结束当日活动的服务要求
  旅游团(者)在结束当日活动时,地陪应询问其对当日活动安排的反映,并宣布次日的活动日程、出发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。

4.10 送站服务要求
  旅游团(者)结束本地参观游览活动,地陪服务应使旅游者顺利、安全离站,遗留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。
a) 旅游团(者)离站的前一天,地陪应确认交通票据及离站时间,通知旅游者移交行李和与饭店结帐的时间;
b) 离饭店前,地陪应与饭店行李员办好行李交接手续;
c) 地陪应诚恳征求旅游者对接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并祝旅游者旅途愉快;
d) 地陪应将交通和行李票证移交给全陪、领队或旅游者;
e) 地陪应在旅游团(者)所乘交通工具起动后方可离开;
f) 如系旅游团(者)离境,地陪应向其介绍办理出境手续的程序。如系乘机离境,地陪还应提醒或协助领队或旅游者提前72小时确认机座。

4.11 处理好遗留问题
  下团后,地陪应认真处理好旅游团(者)的遗留问题。

5.导游人员的基本素质
  为保证导游服务质量,导游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。
5.1 爱国主义意识
导游人员应具有爱国主义意识,在为旅游者提供热情有效服务的同时,要维护国家的利益和民族的自尊。

5.2 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
5.2.1 遵纪守法
  导游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。
5.2.2 遵守公德
  导游人员应讲文明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。
5.2.3 尽职敬业
  导游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,不断检查和改进自己的工作,努力提高服务水平。
5.2.4 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
  导游人员应有较高的职业道德,认真完成旅游接待计划所规定的各项任务,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。对旅游者所提出的计划外的合理要求,经主管部门同意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力予以满足。 5.3 业务水平
5.3.1 能力
  导游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、协调、应变等办事能力。
  无论是外语、普通话、地方语和少数民族语言,导游人员都应做到语言准确、生动、形象、富有表达力,同时注意使用礼貌用语。
5.3.2 知识
  导游人员应有较广泛的基本知识,尤其是政治、经济、历史、地理以及国情、风土习俗等方面的知识。

5.4 仪容仪表
  导游人员应穿工作服或指定的服装,服装要整洁、得体。
  导游人员应举止大方、端庄、稳重、表情自然、诚恳、和蔼,努力克服不合礼仪的生活习惯。 6.导游服务质量的监督与检查
  各旅行社应建立健全导游服务质量的检查机构,依据本标准对导游服务进行监督检查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标准检查导游服务质量,受理旅游者对导游服务质量的投诉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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